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阅决议。现将作出的批阅决议状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奉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阅决议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攀环批阅〔2021〕33号 关于攀枝花市奥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破碎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doc
攀环批阅〔2021〕34号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攀枝花澜泊农业科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产品鱼智能化工厂化饲养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doc
攀环批阅〔2021〕35号 关于冶材公司高端耐火材料产线晋级及资源循环使用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doc
攀环批阅〔2021〕36号 关于米易县疾病防备控制中心核算查验测验实验室改造工程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doc
攀环批阅〔2021〕37号 关于米易县得石镇杉木洞耐火粘土矿开发使用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doc
攀环批阅〔2021〕38号 关于武骏(攀枝花)光能有限公司年产8GW光伏封装材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1).doc
攀环批阅〔2021〕39号 关于攀钢集团攀枝花聚钛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钒铁锻炼渣开发AMC复相新材料工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doc